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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意外

蔡某饲养的一条宠物狗将小区内一名正在玩耍的小孩咬伤,小孩家长找到蔡某要求赔偿。关于小孩被狗咬伤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蔡某要承担责任,因蔡某是狗的饲养人

B、小区物管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因物管人员疏于管理

C、小孩家长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小孩被狗咬着纯属意外

D、蔡某与小区物管公司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因蔡某和物管公司均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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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饲养的一条宠物狗挣脱后,将一名在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咬伤,有人指认该狗为蔡某所养,该小孩的家长找到蔡某要求赔偿。关于小孩被狗咬伤事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承担责任,因蔡某事狗的饲养人

B.小区物管公司承担责任,因物管人员疏于管理

C.小孩家长承担责任,因小孩被咬伤纯属意外

D.蔡某与小区物管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因蔡某和物管公司均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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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饲养的一条宠物狗挣脱后,将一名在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咬伤,有人指认该狗为蔡某所养,该小孩家长找到蔡某要求赔偿。关于小孩被狗咬伤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承担责任,因蔡某是狗的饲养人

B.小区物管公司承担责任,因物管人员疏于管理

C.小孩家长承担责任,因小孩被咬纯属意外

D.蔡某与小区物管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因蔡某和物管公司均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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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前往桂林旅游,临行前接受组团社的推荐,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乘火车前往桂林途中,火车车窗的玻璃突然被一块飞来的石头击碎,将靠窗而坐的赵先生扎伤。事后,赵先生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说,此事故纯属意外,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赵先生应向保险公司索要旅游意外保险赔偿。但保险公司却认为,旅客在火车上发生意外,应由铁路客运部门负责赔偿。赵先生应该向哪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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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前往桂林旅游,临行前接受组团社的推荐,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乘火车前往桂林途中,火车车窗的玻璃突然被一块飞来的石头击碎,将靠窗而坐的赵先生扎伤。事后,赵先生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说,此事故纯属意外,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赵先生应向保险公司索要旅游意外保险赔偿。但保险公司却认为,旅客在火车上发生意外,应由铁路客运部门负责赔偿。分析本案例中旅行社的说法是否正确?其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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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雨过后,肖某轿车号牌上的一个数字恰巧被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所遮挡,肖某开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肖某因未带驾驶证,轿车被交警扣留。同时,交警以肖某故意遮挡号牌为由,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存在遮挡号牌的故意,号牌被树叶所遮挡纯属意外,交警未予理会,当场向肖某收缴了200元的罚款,并给他写了收条。在本案中,交警扣留肖某轿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A.行政强制措施B.行政强制执行C.行政处罚D.行政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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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雨过后,肖某轿车号牌上的一个数字恰巧被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所遮挡,肖某开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肖某因未带驾驶证,轿车被交警扣留。同时,交警以肖某故意遮挡号牌为由,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存在遮挡号牌的故意,号牌被树叶所遮挡纯属意外,交警未予理会,当场向肖某收缴了200元的罚款,并给他写了收条。本案中,交警没有违法的情形是()A.当场作出罚款决定B.当场收缴罚款C.对肖某的异议不予理会D.向肖某出具手写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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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雨过后,肖某轿车号牌上的一个数字恰巧被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所遮挡,肖某开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肖某因未带驾驶证,轿车被交警扣留。同时,交警以肖某故意遮挡号牌为由,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存在遮挡号牌的故意,号牌被树叶所遮挡纯属意外,交警未予理会,当场向肖某收缴了200元的罚款,并给他写了收条。如果肖某不服交警的处罚及时提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那么法院依法应作出()A.判决驳回肖某诉讼请求B.判决撤销处罚决定C.判决确认处罚程序违法D.裁定驳回肖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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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雨过后,肖某轿车号牌上的一个数字恰巧被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所遮挡,肖某开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肖某因未带驾驶证,轿车被交警扣留。同时,交警以肖某故意遮挡号牌为由,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存在遮挡号牌的故意,号牌被树叶所遮挡纯属意外,交警未予理会,当场向肖某收缴了200元的罚款,并给他写了收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本案中交警扣留肖某轿车时,无需履行的程序义务是()。  A.出示执法证件B.当场交付扣留决定书C.举行听证D.告知扣留轿车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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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赵一诉王小二的买卖合同纠纷,王小二在签收一审判决书时向书记员张三表示要上诉,其在上诉期届满的前一日前往法院
提交上诉状时遭遇车祸住院一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分]
A.由于王小二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上诉状,因此一审判决生效
B.王小二曾向书记员张三表示过要上诉,故一审判决不生效
C.由于王小二遭遇车祸住院导致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上诉状纯属意外,故法院应主动为其顺延上诉期
D.王小二应在出院后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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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赵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前往桂林旅游。临行前接受组团社的推荐,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乘火车前往桂林途中,火车车窗的玻璃突然被一块飞来的石头击碎,玻璃碎片将靠窗而坐的赵先生扎伤。事后,赵先生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说,此事故纯属意外,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赵先生应向保险公司索要旅游意外保险赔偿。但保险公司却认为,旅客在火车上发生意外,应由铁路客运部门负责赔偿。

请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赵先生到底应该向谁要求赔偿?为什么?

(2)对赵先生的意外伤害,旅行社有无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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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雨过后,肖某轿车号牌上的一个数字恰巧被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所遮挡,肖某开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肖某因未带驾驶证,轿车被交警扣留。同时,交警以肖某故意遮挡号牌为由,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存在遮挡号牌的故意,号牌被树叶所遮挡纯属意外,交警未予理会,当场向肖某收缴了200元的罚款,并给他写了收条。本案中,交警从树叶挡住了号牌这一事实推出肖某“故意遮挡号牌”这一法律事实,却并没有证据证明肖某存在遮挡号牌的主观故意,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看,这属于()。A.滥用职权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C.违反法定程序D.主要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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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组翻译。

我更喜欢和我有些共同之处的人.

  I'd prefer someone who I __ something __ ____ with.

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失去了老同学的音讯.

   He has ___ ____ of his old classmates since graduation from college.

坚持你已经制定的计划,你最终会成功的.

  ___ __ the plan you've made and you'll succeed in the end.

正当开车下班回家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困在交通阻塞中了.

   While I was driving home from work, I found that I __ ___ ___ the traffic jam.

我们的钱马上就用光了,所以不得不推迟家庭旅行计划.

  We are ___ ___ ___ money so we have to put off our family travel plan.

昨晚一伙劫匪闯入他家,偷走了一大笔钱和他的信用卡.

  A bunch of robbers ___ ___ his house last night and stole a large sum of money and his credit card.

成千上万座建筑物在汶川地震中沦为废墟.

  Thousands of buildings ___ __ ___ in Wenchuan Earthquake.

麦克不是故意打碎窗户,这纯属意外.

   Mike didn't break the window ___ ____; it was completely an ac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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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组翻译(每空1分,满分20分)
1.  我更喜欢和我有些共同之处的人。
I’d prefer someone who I __ something __\_  _______  with.
2.  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失去了老同学的音讯。
He has __\_  ______  of his old classmates since graduation from college.
3.  坚持你已经制定的计划,你最终会成功的。
__\_  ____ the plan you’ve made and you’ll succeed in the end.
4.  正当开车下班回家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困在交通阻塞中了。
While I was driving home from work, I found that I __\_  ____\_  ____ the traffic jam.
5.  我们的钱马上就用光了,所以不得不推迟家庭旅行计划。
We are ___\_  ___\_  ___ money so we have to put off our family travel plan.
6.  昨晚一伙劫匪闯入他家,偷走了一大笔钱和他的信用卡。
A bunch of robbers __\_  ___ his house last night and stole a large sum of money and his credit card.
7.  成千上万座建筑物在汶川地震中沦为废墟。
Thousands of buildings __\_  ___\_  ___ in Wenchuan Earthquake.
8.  麦克不是故意打碎窗户,这纯属意外。
Mike didn’t break the window __\_  ______; it was completely an ac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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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男,19岁)高考后到其叔父家度假,与其叔父及堂弟前往山里打猎,约定任何人不得乱动,以防误伤。由于埋伏时间太久,范某的堂弟耐不住寂寞,悄悄向范某靠拢。范某误以为是熊,遂开枪射击,将其堂弟打死。检察院以过失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范某犯有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范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在此期间,范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寄至家中。服刑期间,其家人一直申诉,1年后,人民法院经再审认定范某射杀其堂弟纯属意外事件,而非过失杀人,改判无罪,立即释放。范某要求国家赔偿。关于此案赔偿义务机关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范某应当以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和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范某应当以二审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C.范某应当以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此案二审法院能否作为赔偿义务机关需具体分析:在范某上诉的情况下,原二审法院如果维持了一审判决,则应由原一审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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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原告李萍、龚念因与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月花公司)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两原告带领8岁的儿子龚硕皓前去被告经营的五月花餐厅就餐,被被告的礼仪小姐安排在一间包房的外边就座。这间包房内发生爆炸,包房的墙壁被炸倒下,造成龚硕皓死亡、李萍残疾的后果。被告面向社会经营餐饮,其职责不仅应向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还应负责提供愉悦放心的消费环境,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被告对顾客自带酒水进入餐厅不予禁止,又在餐厅装修中使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木板隔墙,以致埋下安全隐患。正是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使餐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爆炸,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被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第一,给原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生活补助赍、后期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失生育能力赔偿金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03万元;第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此次爆炸事件是犯罪分子所为。不知情的顾客把犯罪分子伪装成酒送给他的爆炸物带进餐厅,他根本没有预见到会发生爆炸,餐厅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对被告和顾客来说,发生爆炸纯属意外事件。对此次爆炸,被告既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在客观上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况且爆炸还造成被告的一名服务员身亡,餐厅装修、设备受到严重破坏,各种直接、间接损失近100万元,被告本身也是受害者。被告作为餐饮经营者。原告只能向真正的加害人主张权利,不能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现在的起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诉讼主体也不合格,其请求应当驳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包括()。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责任原则
D.比例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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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原告李萍、龚念因与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月花公司)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两原告带领8岁的儿子龚硕皓前去被告经营的五月花餐厅就餐,被被告的礼仪小姐安排在一间包房的外边就座。这间包房内发生爆炸,包房的墙壁被炸倒下,造成龚硕皓死亡、李萍残疾的后果。被告面向社会经营餐饮,其职责不仅应向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还应负责提供愉悦放心的消费环境,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被告对顾客自带酒水进入餐厅不予禁止,又在餐厅装修中使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木板隔墙,以致埋下安全隐患。正是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使餐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爆炸,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被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第一,给原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生活补助赍、后期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失生育能力赔偿金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03万元;第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此次爆炸事件是犯罪分子所为。不知情的顾客把犯罪分子伪装成酒送给他的爆炸物带进餐厅,他根本没有预见到会发生爆炸,餐厅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对被告和顾客来说,发生爆炸纯属意外事件。对此次爆炸,被告既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在客观上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况且爆炸还造成被告的一名服务员身亡,餐厅装修、设备受到严重破坏,各种直接、间接损失近100万元,被告本身也是受害者。被告作为餐饮经营者。原告只能向真正的加害人主张权利,不能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现在的起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诉讼主体也不合格,其请求应当驳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当承担()。
A.全部责任
B.连带责任
C.一半责任
D.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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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原告李萍、龚念因与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月花公司)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两原告带领8岁的儿子龚硕皓前去被告经营的五月花餐厅就餐,被被告的礼仪小姐安排在一间包房的外边就座。这间包房内发生爆炸,包房的墙壁被炸倒下,造成龚硕皓死亡、李萍残疾的后果。被告面向社会经营餐饮,其职责不仅应向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还应负责提供愉悦放心的消费环境,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被告对顾客自带酒水进入餐厅不予禁止,又在餐厅装修中使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木板隔墙,以致埋下安全隐患。正是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使餐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爆炸,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被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第一,给原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生活补助赍、后期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失生育能力赔偿金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03万元;第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此次爆炸事件是犯罪分子所为。不知情的顾客把犯罪分子伪装成酒送给他的爆炸物带进餐厅,他根本没有预见到会发生爆炸,餐厅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对被告和顾客来说,发生爆炸纯属意外事件。对此次爆炸,被告既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在客观上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况且爆炸还造成被告的一名服务员身亡,餐厅装修、设备受到严重破坏,各种直接、间接损失近100万元,被告本身也是受害者。被告作为餐饮经营者。原告只能向真正的加害人主张权利,不能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现在的起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诉讼主体也不合格,其请求应当驳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A.违约
B.侵权
C.无过错
D.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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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萍、龚念因与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月花公司)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原告诉称:两原告带领8岁的儿子龚硕皓前去被告经营的五月花餐厅就餐,被被告的礼仪小姐安排在一间包房的外边就座。这间包房内发生爆炸,包房的墙壁被炸倒下,造成龚硕皓死亡、李萍残疾的后果。被告面向社会经营餐饮,其职责不仅应向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还应负责提供愉悦放心的消费环境,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被告对顾客自带酒水进入餐厅不予禁止,又在餐厅装修中使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木板隔墙,以致埋下安全隐患。正是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使餐厅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爆炸,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被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第一,给原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生活补助赍、后期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失生育能力赔偿金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03万元;第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 B被告辩称:此次爆炸事件是犯罪分子所为。不知情的顾客把犯罪分子伪装成酒送给他的爆炸物带进餐厅,他根本没有预见到会发生爆炸,餐厅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对被告和顾客来说,发生爆炸纯属意外事件。对此次爆炸,被告既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在客观上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况且爆炸还造成被告的一名服务员身亡,餐厅装修、设备受到严重破坏,各种直接、间接损失近100万元,被告本身也是受害者。被告作为餐饮经营者。原告只能向真正的加害人主张权利,不能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现在的起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诉讼主体也不合格,其请求应当驳回。
  • C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D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 E违约
  • F侵权
  • G无过错
  • H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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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提纲。万松,男,汉族,19-89年7月2日出生,系××省××市××中学高二学生,住××省××市××街×号。万松与被害人陈平(女,汉族,43岁)系邻居,同住一个四合院内,两家平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07年5月4日早上,万松在院里朗读英文,陈平下夜班回来正在熟睡,被吵醒后很不高兴,便冲到院中大声斥责万松。万松不服与其发生争执,陈平非常生气,上前一把夺走万松手中的英文课本转身回屋。为赶时间上学,万松只好忍气吞声先到学校去上课。当天下午7时许,万松放学后欲向陈平要回自己的英文课本,便来到陈平家。万松敲门入室,见陈平正在削苹果,便向陈平索要课本。陈平余怒未消,起身边骂边推万松出门,此间两人发生拉扯,在拉扯的过程中,陈平手中的水果刀将万松的左手背划伤,万松见状便夺刀,水果刀划伤了陈平的颈部,陈平双手捂住伤口,刀掉在地上,万松捡起水果刀朝倒地的陈平颈部、胸部、腹部等处连续猛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陈平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案件发生后,万松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万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追悔莫及。学校同学对此也深感震惊,认为万松性格内向,不善言语,平时表现较好,此案发生纯属意外。校方亦证明此前万松未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搜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精神科学技术鉴定书、杀人凶器、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书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万松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而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已涉嫌故意杀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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