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缴费
在商谈来料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时,应注意()。
A.对来料来件的规定
B.对成品质量的规定
C.关于耗料率和残次品率的规定
D.关于工缴费结算的规定
E.对运输的规定
A.沈阳假肢厂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
B.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救灾物资
C.加工贸易以工缴费偿还的机器设备
D.进口后未经加工,储存60天后复运出境的保税货物
我国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有关工缴费的结算办法可采用()。
A.原料和成品均不作价
B.原料和成品分别作价
C.原料作价,成品不作价
D.原料不作价,成品作价
E.通过信用证支付或先收后付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以免费或收取部分费用的方式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零配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委托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关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A、对
B、错
B.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工缴费偿还价款的专用设备
C.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包装物料
D.临时进口货样
A.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
B.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以工缴费偿还价款的专用设备
C.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包装物料
D.临时进口货样
A.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成品
B.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工缴费偿还价款的专用设备
C.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包装物料
D.临时进口货样
A.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
B.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以工缴费偿还价款的专用设备
C.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包装物料
D.临时进口货样
根据海关法对保税货物的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保税货物的是。()
A.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
B.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以工缴费偿还价款的专用设备
C.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包装物料
D.临时进口货样
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不包括()。
A、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百分之二十
B、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百分之二十
C、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
D、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
A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百分之二十
B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百分之二十
C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
D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A、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
B、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以上
C、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
D、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优惠政策包括:()
A、对出口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B、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后的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C、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D、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来料加工业务税收政策包括()。
A、出口企业采取“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B、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C、出口免税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D、出口企业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不予退税
下列关于来料加工业务的税收政策中错误的是()。
A、出口企业采取“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B、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C、出口免税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D、出口企业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不予退税
中国某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与香港某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在深圳市签订乳胶卫生检查手套的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规定香港公司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分批向医药保健品公司提供500吨一级乳胶原料。医药保健品公司应于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向香港公司分批发运乳胶卫生检查手套3000万只,工缴费为每千只29美元,总金额为87万美元。任何一方违约,除应赔偿对方原料或误工损失外,还应偿付对方制成品总值的五分之一的款项。合同签订后,香港公司于2013年2月分4次向中国公司供料175.89吨。医药保健品公司在收到原料后安排生产,由于香港公司要求改变成品包装,经香港公司同意,医药保健品公司推迟了成品供货时间。医药保健品公司从2013年7月起至11月,先后向香港公司提供800万只乳胶手套,其中11月装运的一批100万只手套被拒收,于2014年3月由医药保健品公司运回。此外香港公司自2013年5月起停止向医药保健品公司供料,并不再开证接受医药保健品公司的成品手套,对此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请分析本案中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问题。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03年1-3月“免、抵、退”及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做相关会计核算分录。(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部为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5%。2002年1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按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核算免抵退税。2003年1-3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2003年1月,外购原材料一辅料10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0万元。
2.2003年1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600万元(FOB,忽略佣金,下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2003年2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按购进法批准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40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万元;2003年2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2003年3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1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款项全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