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搜题 > 金融财经 > 注册税务师 > 问题详情
问题详情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03年1-3月“免、抵、退”及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做相关会计核算分录。(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部为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5%。2002年1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按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核算免抵退税。2003年1-3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2003年1月,外购原材料一辅料10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0万元。

2.2003年1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600万元(FOB,忽略佣金,下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2003年2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按购进法批准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40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万元;2003年2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2003年3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1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审批表》。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款项全部收到。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赵某的旅店2009年1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县地税局几次通知其申报,其拒不申报。2009年10月7日县地税局稽查核定其欠缴税款5万元,并于2009年10月10日对赵某处以补交税款和滞纳金,罚款10万元的决定。王某是赵某的好朋友,他认为地税局的罚款过重,所以劝赵某不缴纳罚款。赵某于2009年10月20日仅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并于同年11月14日以王某的名义,向市地税局邮寄了行政复议书。该市地税局2009年11月18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以赵某未缴纳罚款为由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了赵某。回答以下问题,并阐述理由。

    (1)本题中王某能否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2)处罚是否正确?

    (3)市地税局不予受理决定是否符合规定?

    (4)如果赵某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能否受理?应于多少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 对综合超市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王某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 简述代理审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操作要点。

  • 简述代理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要点。

  • 简述注册税务师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

联系客服 会员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