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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生

他是一名普通的鞍钢职工,20年坚持无偿献血,累计6万毫升,他为希望工程、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180多名特困生,他发起的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已有200多名矿业职工和社会人士参与。他就是2010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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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钱伟长     B.孙水林     C.方舟子    D.郭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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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公平现象的有():①为了多赚钱,某个体店老板对顾客缺斤少两;②新学期学校对于特困大学生发放了特困生救助基金;③九年级一班的小刚因为关心集体,关爱同学,被同学们选为班长;④比赛中,小华为了提高班级的成绩把自己的答案给同学看。

A、①②③

B、②③

C、①③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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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传人郭明义,每天都提前2个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10倍多;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了180多名特困生,而自己的家中却几乎一贫如洗……从新时期雷锋传人郭明义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社会将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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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以“雷锋传人”为荣,助人为乐,不图回报,在家庭生活并不富裕的情况下,累计为“希望工程”捐款10余万元,先后资助180多名特困生,为这些穷孩子送去希望。他以实际行动传承了雷锋精神的崇高品格——一心向党,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

从道德的力量角度,说明雷锋精神能够代代相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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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校新当选的校学生会的七名委员中,有一个大连人,两个北方人,一个福州人,两个特长生(即有特殊专长的学生),三个贫困生(即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假如上述介绍涉及了该学生会中的所有委员,则以下各项关于该学生会委员的断定都与题干不矛盾,除了()。

A.两个特长生都是特困生

B.贫困生不都是南方人

C.特长生都是南方人

D.大连人是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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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校新当选的校学生会的七名委员中,有一个大连人,两个北方人,一个厦门人,两个特长生(即有特殊专长的学生),三个贫困生(即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假设上述介绍涉及了该学生会中的所有委员,则以下各项关于该学生会委员的断定都与题干不相矛盾,除了:

A.两个特长生都是特困生

B.贫困生不都是南方人

C.特长生都是南方人

D.大连人是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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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义从1996年开始担任采场公路管理员以来,他每天都提前2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工友们称他是“郭菩萨”、“活雷锋”。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自身血量的l0倍多。1994年以来,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l2万元,先后资助了l80名特困生,而自己的家中却几乎一贫如洗。此案例说明,郭明义同志()A:优秀的职业素质
B:过硬的工作本领
C:良好的文明举止
D:自觉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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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义从1996年开始担任采场公路管理员以来,他每天都提前2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工友们称他是“郭菩萨”、“活雷锋”。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自身血量的l0倍多。1994年以来,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l2万元,先后资助了l80名特困生,而自己的家中却几乎一贫如洗。你认为在新形势下,郭明义的“雷锋”精神是否过时,如何对待?()A:学习继承,发扬光大
B:事业竞争取胜的最佳手段
C:时代还需要
D:需要不断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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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回答问题:郭明义,鞍山钢铁集团矿山公司齐大山铁矿采场公路管理员。几十年来,他照着雷锋那样去做,“把雷锋的道路作为自己的人生选择,把雷锋的境界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连续15年每天提前2小时上班,相当于多奉献了5年的工作量;连续20年先后55次无偿献血、捐献血小板,累计近6万毫升;连续16年为希望工程、工友、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资助180多名特困生。可是,他一家至今还是住在一间不过40平米的旧楼房里。有人曾不解地问郭明义,你这么做究竟值不值得?“如果发出一点光,放出一点热,能够换来孩子幸福的笑脸,换来他人生命之花的绽放,换来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和谐,这样的人生,我无怨无悔!”“给人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30年来,郭明义就像一支火把燃烧着自己,也燃旺着志愿者和社会上更多人的爱心。他8次发起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倡议,得到1700多人的响应;他7次发起献血的建议,600、多人无偿献出15万毫升热血;他发起成立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汇聚了200多名志愿者;他发起成立“郭明义爱心联队”,从12人已经发展到2800多人,捐款40余万元,资助特困生1000多名。郭明义的精神是一块磁石,在鞍钢、在辽宁、在全国吸引汇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爱心行动,为他人奉献、为社会分忧、为国家尽责,凝聚成巨大的道德力量,推进着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郭明义的先进事迹体现了“简单中的伟大”。摘编自《人民日报》如何理解“给人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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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回答问题:郭明义,鞍山钢铁集团矿山公司齐大山铁矿采场公路管理员。几十年来,他照着雷锋那样去做,“把雷锋的道路作为自己的人生选择,把雷锋的境界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连续15年每天提前2小时上班,相当于多奉献了5年的工作量;连续20年先后55次无偿献血、捐献血小板,累计近6万毫升;连续16年为希望工程、工友、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资助180多名特困生。可是,他一家至今还是住在一间不过40平米的旧楼房里。有人曾不解地问郭明义,你这么做究竟值不值得?“如果发出一点光,放出一点热,能够换来孩子幸福的笑脸,换来他人生命之花的绽放,换来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和谐,这样的人生,我无怨无悔!”“给人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30年来,郭明义就像一支火把燃烧着自己,也燃旺着志愿者和社会上更多人的爱心。他8次发起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倡议,得到1700多人的响应;他7次发起献血的建议,600、多人无偿献出15万毫升热血;他发起成立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汇聚了200多名志愿者;他发起成立“郭明义爱心联队”,从12人已经发展到2800多人,捐款40余万元,资助特困生1000多名。郭明义的精神是一块磁石,在鞍钢、在辽宁、在全国吸引汇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爱心行动,为他人奉献、为社会分忧、为国家尽责,凝聚成巨大的道德力量,推进着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郭明义的先进事迹体现了“简单中的伟大”。摘编自《人民日报》为什么说郭明义的先进事迹是“简单中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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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回答问题:郭明义,鞍山钢铁集团矿山公司齐大山铁矿采场公路管理员。几十年来,他照着雷锋那样去做,“把雷锋的道路作为自己的人生选择,把雷锋的境界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连续15年每天提前2小时上班,相当于多奉献了5年的工作量;连续20年先后55次无偿献血、捐献血小板,累计近6万毫升;连续16年为希望工程、工友、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资助180多名特困生。可是,他一家至今还是住在一间不过40平米的旧楼房里。有人曾不解地问郭明义,你这么做究竟值不值得?“如果发出一点光,放出一点热,能够换来孩子幸福的笑脸,换来他人生命之花的绽放,换来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和谐,这样的人生,我无怨无悔!”“给人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30年来,郭明义就像一支火把燃烧着自己,也燃烧着志愿者和社会上更多人的爱心。他8次发起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倡议,得到1700多人的响应;他7次发起献血的建议,600多人无偿献出15万毫升热血;他发起成立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俱乐部,汇聚了200多名志愿者;他发起成立“郭明义爱心联队”,从12人已经发展到2800多人,捐款40余万元、资助特困生1000多名。郭明义的精神是一块磁石,在鞍钢、在辽宁、在全国吸引汇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爱心行动,为他人奉献、为社会分忧、为国家尽责,凝聚成巨大的道德力量,推进着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郭明义的先进事迹体现了“简单中的伟大”。摘编自《人民曰报》

(1)如何理解“给人温暖就是给自己幸福"?(6分)

(2)为什么说郭明义的先进事迹是“简单中的伟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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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A: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叙利亚国际人权调查委员会于16日呈交了最新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无论是叙利亚政府和叙利亚反政府武装都有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
B:我们是文昌县公益助学中心。近日我们接到我县部分在校特困生的求助。这些孩子虽然家境十分贫寒,交不起学杂费和伙食费,但品学兼优,因此亟待资助。
C:丽莎鼠标是乔布斯以女儿的名字命名的,它是第一代商务电脑的专用鼠标,在当时十分罕见。30年来,鼠标虽然在风格上有所变化,但在内部构造上与丽莎鼠标区别不大。
D:专门从事湖区水体水面卫生保洁工作、每年获得南政府财政拨给的600万元作业费的湖光保洁公司,始终没有达到该湖区的卫生保洁标准,因而群众投诉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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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均数应用题教学中,一教师设计了一张表格,要求学生自主选择内容去填,要求算出调查的数据的平均数,并说说你对计算出来的平均数的看法。通过调查计算,进行全班交流。生1:我调查了我们学校上学期各班得“学生文明号”的次数。平均每班得3.5次,最多的班级得了8次,而我班只得了1次。说明我们还有许多做得不太好的地方,要专门利用班会课开展讨论,找出差距,不断努力。生2:我调查了上周我们学校各班向特困生献爱心的钱数。算出平均每班献爱心535元。最多的班级献了1638元。让我们“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生3:我调查了今天体育课中跳绳比赛的个数。我们班平均1分钟跳绳98个,其中张佩1分钟跳了167个,我要向他学习,锻炼好身体。这一做法主要体现了教师创新教学的重要方面是()

A、教育观的创新

B、教育方法的革新

C、内容体系的创新

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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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已经好长时间了,为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班主任决定开展一次班会,看看大家有什么收获及困惑,班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纷纷表达自己升入初中以来的感受:这时孙杰站了起来,讲述了自己开学以来在学习生活中的烦恼:“进入中学,一开始我因不知如何面对学习,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后来老爸说我不用功,于是我改变策略,每天苦读至深夜,但上课时却哈欠连天,由此打乱了自己的生物钟,被同学们戏称为校园里的“特困生”,以至于学习成绩不断下降,也降低了自己的健康水平。我错了吗?”李阳也站起来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千古名言说明了学习的艰辛,所以学习为的只是成功的结果,而学习的过程一定都是索然无味的。面对两位同学的说法,大家展开了激烈地讨论……
如果你就在现场,请你完成下列任务:
{请你分析}
(1)你怎样认识孙杰的学习方法,他错了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谋划策}
(2)请你提出好的建议帮孙杰摆脱烦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唇枪舌剑}
(3)你是否赞成李阳的说法,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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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救急钱"--国家助学贷款在今年走入申贷两难的困境:由于毕业大学生还贷情况不佳,贷款风险凸现,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已经暂停。据了解,不少高校毕业生此项贷款的违约率超过了20%,有的高校甚至达30%~40%。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一些去年入学的高校贫困新生申请不到贷款,为交不上学费而焦急万分;另一方面,在对新的不良贷款考核异常严格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不愿再审批新的助学贷款,能拖就拖。带有很强政策性却又定性为商业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处于两难境地。
2.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发放的无须抵押的,在校期间政府给予贴息的个人信用贷款,目的是帮助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财政部门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利息补贴。学生所借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其余50%由学生个人负担。财政部门每年按期、按规定向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拨付贷款贴息经费。国家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担保和贴息。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货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行,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组成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作为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管理中心。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八个城市进行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3.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552所,其中,本科院校644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专科院校908所。在全国普通高校中,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174万人,其中,研究生65万人,普通本专科生1109万人。而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人数在240万左右;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10%,人数在60万~120万之间。
对于占所有在校大学生总数约20%的贫困大学生来说,没有助学贷款,要完成学业是不可能的。以北京某大学经济系2003年入学的贫困新生小吕为例算一笔账,可以清楚表明助学贷款的救急价值所在。
小吕来自广西桂林灵川县山村,在广西属相对贫困地区。家里三兄弟。除了他上大学外,一个弟弟在外打工,自己养活自己;一个弟弟在读高中,每年花费要4000多元。父母在家务农,靠种养全年收入有5000元左右。
小吕去年以第二志愿被北京某大学录取。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上已经列明第一年的学费住宿等费用要8000多元。入学后,小吕成功申请了新长城助学金,4年共8000元;一次性的国家奖学金4000元;再加上上学时带来的3000元,这就是他完成4年学业的所有开支来源,平均每年不到4000元。
小吕上学每年的花费又是多少呢?学费每年大约5000元,住最便宜的宿舍每年要800元,书本教材每年要700元,他将自己的伙食费控制在每天9元钱,即使不算其他学习生活开销,每年至少要用1万元。"现在有空的时候,就出去派传单、做调查,一个月能有100多块钱收入。只有在有额外收入时才能吃得稍微好一点。"
去年9月入学后,小吕在学校帮助下,向工商银行北京某支行申请了四年共2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但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他所在班级33个学生中还有两位同学也申请了助学贷款,同样没有批下来。"没有贷款,根本没有办法给学校交学费。"
4.按照去年8月份央行关于助学贷款的有关通知,如果高校的不良还款率超过20%,不按时还款的人数达到20人,银行将暂时中止对学生的贷款。部分省市高校的违约情况已经随着还贷高峰逐步来临而突破了这条底线。广州一所大学去年底到期还贷违约的毕业研究生就有40多人,涉及的贷款金额近百万。西南一所大学2003年毕业生进入还款期的人数为5859人,连续违约90日以上的学生人数已经达到了792人之多。北京、天津等地高校也出现类似现象。
北京市工商银行某支行为催还贷款,光是电话费就花了1万多元,邮寄催讨信件所花的邮费达1.2万元,即使如此催款情况也不是很理想。
银行方面表示,对部分高校叫停助学贷款是无奈之举;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发放期限长、风险大,不可预测因素较多,特别是在贷后管理、催收等方面,银行要付出较大成本,还贷情况不佳,就加大了银行的风险预期值。
那么,真是大学生的还贷诚信出问题了吗?记者在广东部分高校采访时发现,大多师生对此持否定态度。华南理工大学一位老师动情地说:"大学生整体诚信依然是这个社会中最好的,如果不相信他们,叫人怎么能相信这个国家有未来?"
已为1000多名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华南师范大学,第一批的20多名贷款学生已全部在有效期内还款。尽管今年另有300多名本科毕业生面临还贷,学工处负责老师对此考验表示"有信心"。
调查中,高校大学生普遍认为,贷款大学生未能按时还款不外乎三种原因:即少数人确实心存侥幸,认为"是借国家的钱",不还或迟还没多大关系;再就是毕业后还没找到工作,或者工作后收入确实不够,没能力按时还款;第三种情形则是毕业后继续读研,根本没能力还款,而又未与银行进行有效沟通。
老家在福建农村的24岁的小陈在读大专时申请的助学贷款到了还贷期后,又考上了研究生,求学之路再遇经济困境,小陈希望银行准许延期还贷被遭拒绝。无路可走的小陈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银行批准其延期还贷。北京市某法院经研究受理了此案。
5.一边是银行的严格谨慎,一边是众多贫困学子的焦灼渴盼,对助学贷款的审批于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免有几分小心翼翼。据了解,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都会过两道关,一是学校的初审关,二是银行的复核关。而符合学校申请的两个最基本条件: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者;必须在校学习成绩较好,能保证顺利完成学业的。
据从教育部获得的最新数据表明,到今年3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累计已达188.6万人,申请的金额累计达140.4亿元。而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是85.5万人,已经发放的贷款金额是69.5亿元。实际获批的人数和金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50%。
近几年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人数为何迅猛上升?华南理工大学一位老师分析,大学扩招是最直接的一个原因。"学生每年入学人数的绝对数量在快速增长,贫困生总量也随之逐年上升"。第二个原因是高校逐步实现全额收费,普通本科生一年的学杂费至少得五六千元,给贫困家庭子女造成了现实困难;最后是社会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跨入大学校园的贫困学生更愿意自己想办法来承担学费,而不是按传统方式让父母举债来解决。
6.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有关部门曾制定过针对特困生的政策: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的部分,由向银行提出贷款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被银行认为是风险保障条款的政策后来被取消了,助学贷款的风险基本上由银行独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是,贫困学生为交不了学费发愁、学校为银行不批贷款着急、银行为形成新的不良贷款而忧心忡忡。
建设银行北京某支行行长表示:要控制风险,信用贷款只能转为担保贷款。恢复助学贷款必须要有担保这个前提。最简单的就是学校提供担保。如果说学校不是担保法人要求的合格主体,大学还有法人性质的校办实体可以提供担保。
而大学方面则表示,学校可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并协助银行督促学生偿还贷款,但不能承担学生违约造成的损失,因为贷款合同的两个主体是银行和学生,而非银行和学校。双方就这么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
7.助学贷款的困境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教育部、央行、银监会曾发出联合通知,把此事提到了相当高度:"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大局,齐心协力把国家助学贷款这件事办好。"通知还明确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能擅自停办。"教育部则提醒大学生负起应有的责任: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国家积极鼓励大学生使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同时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教育大学生维护个人信用。在维护个人信用的基础上,今天的大学生还肩负着改善整个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知识将直接影响中国信用体系的实施和发展。
8.今秋开学初,国务院下发有关文件,决定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面实施助学贷款"新法",对助学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与原来的政策对比,新政策主要有五大变化:学生在校期间免交贷款利息;还贷年限延长到6年;招标选择贷款经办银行;曝光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100多所中央部属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锁定为中国银行,省一级经办银行再进行招标。这是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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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材料50分钟,作答13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6年4月28日,《光明日报》载文:“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着颠倒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有许多就是这种不良风气所致。所以,在荣辱观道德观价值观上要做到“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必须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风气采取旗帜鲜明的态度。既要坚持强大的正确舆论导向,又要有机制和体制层面的得力措施,才能有效地整治不良社会风气。”

2.2006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的“时空调查:谁来做证”栏目中讲了几个故事:主人公有的贴告示,有的举牌子,更有的跑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为亲人讨还公道。他们做出这些举动,可见寻找证人多么困难。寻找证人难,找到了让他们出庭作证更难。有这样一个数字----10%,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平均不超过10%,证人不肯出庭作证,案件的是非就很难分清,当事人欲哭无泪,法官也爱莫能助。

3.哈尔滨一男子驾一辆跑车在居民区撞倒一老人后,公然恐吓周围的群众后逃逸。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寻找目击证人的过程中,知情人皆不愿出面作证。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育英小区的83岁老人谢杰,身子骨硬朗,生活规律,每天都在小区散步。家人和邻居没想到他会惨死在家门口。谢杰女儿谢晓芳说,曾有群众私下向其介绍过事发经过:2月24日吃过晚饭,谢杰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散步。当他走到一火锅店附近时,被一辆调头的黄色跑车撞上,老人当时就趴在车的发动机盖子上。此时,跑车不知为何突然加速,推着老人冲到路边的墙上才停下来。见有不少人来围观,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并威胁说:“谁也别瞎说,谁说了就整死谁!”随后驾车逃逸。不久,又有人返回现场,将跑车遗落的保险杠、漆片等证物带走,并再次威胁大家不许乱说。谢晓芳说,由于遭到恐吓,围观者都站在一边,不仅没人敢上前抢救谢杰,更没人敢给谢家报信。待120赶到现场时,谢杰已经死亡。

4.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墨经》说:“义,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之利”。汉代董仲舒重义轻利,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汉书·董仲舒传》:“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清初的颜元明确提出了义利统一的辩证观点,他说:“正论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

5.2006年4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名为“恻隐之心,人应有之”的文章。所谓恻隐之心,亦即对弱者的同情、怜悯与关怀。而是否同情、怜悯、关怀弱者,直接关系到人的尊严的捍卫,人对幸福的追求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简言之,关系到以人为本道德信念的贯彻落实。关怀弱者也是关怀我们自己。人类乃是一个共同体,人与人之间在利益上休戚与共。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对弱者给予应有的关怀,反而漠视弱者的诉求,损害弱者的利益,势必引起诸多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秩序与和谐,甚至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与震荡。而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任何人的福利都会受到危害。由是观之,关怀弱者就不仅是一种道义的要求,而且是明智的表现了。

6.3月31日晚10时前后,在厦门市体育东村公交车站,郑女士带女儿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伤,左脚三处骨折,司机当场驾车逃逸,郑女士目前正苦等目击证人能提供线索,让交警尽快抓住肇事者。去年6月30日,在于洪区丁香湖畔,山东民工韩磊为救人而被湖水吞噬。那时他只有17岁。但令人气愤的是,时至今日,被救者一直没有站出来给韩家一个说法。日前,在文化路街头,里三层外三层聚集了一大堆人,正在围观一场斗殴——一名男子被多人殴打。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时,打人者则迅速停手,混进了围观的人群中。被打者指出现场一人参与了殴打时,该人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看热闹的。于是民警便询问围观者,这个人是不是参与了殴打。可问了多个人,均称自己不知道——“我跑过来看时已经打完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打的。”“没看着,我刚路过这里。”最终,此案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打人者。到底哪一方在说谎?

7.公平正义既是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如资助特困生上大学、资助特困单亲家庭、公推党政干部、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司法公正等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市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因此,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利益诉求得到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8.李老板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张先生经常为李老板供货。每次供货时,李老板并不马上就付给张先生货款,而是积累到一定金额后,再一起结账。张先生每次供货时,李老板的会计均给他一张入库单,货款付完后,张先生再把入库单还给李老板。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没想到却出现了问题。不知不觉中,李老板已经押了张先生10万元的货款。去年2月,张先生找到李老板,希望能把货款结清,这次李老板倒痛快起来:“没有那么多钱,今天我先给你结一半吧。”于是,李老板给了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张先生写了收据后,还回了5万元的入库单。过了一个月,张先生拿着另外的5万元入库单再次找到李老板,希望把这5万元货款付了,但李老板却说出了令他意想不到的话来:“上次5万块钱我不都给你了吗?你怎么还跟我要?”原来,李老板歪曲事实,竟称他只欠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一个月前还的就是这笔钱!无奈,张先生只好与他打起官司来。在法庭上,张先生拿出了入库单及有关“收到5万元货款”的收据,可李老板愣说这5万元就是付给张先生手中5万元入库单的货款。到底孰是孰非,法官也犯了难。其实,除了李老板与张先生外,还有一个人清楚事情的经过,那就是李老板的会计。张先生及代理律师多次肯求会计能出庭作证,但虽然她已经辞职,却仍不愿为张先生作证,原因很简单,怕遭到报复。如今,此案仍陷在困境中。

9.道德义务是在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个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道德义务是指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它同时表明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是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道德义务的要求既表现在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中,也表现在个人对阶级或团体的关系中。所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每个人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负责的道德责任。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讲,在一般情况下,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

10.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义,宜也。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中国文化很重视这个义字,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之处。禽兽的生活完全是自然的,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的生活则除了物质的、自然的生活之外还有社会的、精神的生活,凡事都有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生的追求应该是“义以为上”,把道义放在第一位;生死、利害的取舍,是非、善恶的判别,都要以道义为准绳;遇到合于道义,应该做的事,就要勇于去做,也就是要见义勇为。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没有了这一点,就把人降低到禽兽的境地了。中国人常骂人是衣冠禽兽、不是人,正是反映了这种认识。

11.根据马克思的唯物辩证主义关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我们也不难发现,作为“意识第二”的“正义感”是不能缺乏“物质第一”的有关实质性的物质保障而赤裸裸地上阵的。证人除承担作证义务外,应当享有主要是证人费用请求权,也称经济补偿权利。证人因出庭作证必然要影响自己的劳动收入,并因为出庭而花费相应费用,如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4条第3项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没有规定证人合理费用的范围和计算问题,更没有规定由谁来行使,明显缺乏可操作性。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理论界虽然认为应该赋予证人经济补偿权,但立法中至今仍没有明确确立。市场经济的潮流普及了人们商品意识、经济意识,也同时伴随着传统道德观念的世俗化和功利化。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以经济尺度来衡量自己行为是一个必然趋势,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证人作证和拒绝出庭作证行为的选择,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权衡的过程。如:证人如果选择作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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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定资料

1.2006年4月28日,《光明日报》载文:“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着颠倒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有许多就是这种不良风气所致。所以,在荣辱观道德观价值观上要做到“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必须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风气采取旗帜鲜明的态度。既要坚持强大的正确舆论导向,又要有机制和体制层面的得力措施,才能有效地整治不良社会风气。”

2.2006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的“时空调查:谁来做证”栏目中讲了几个故事:主人公有的贴告示,有的举牌子,更有的跑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为亲人讨还公道。他们做出这些举动,可见寻找证人多么困难。寻找证人难,找到了让他们出庭作证更难。有这样一个数字----10%,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平均不超过10%,证人不肯出庭作证,案件的是非就很难分清,当事人欲哭无泪,法官也爱莫能助。

3.哈尔滨一男子驾一辆跑车在居民区撞倒一老人后,公然恐吓周围的群众后逃逸。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寻找目击证人的过程中,知情人皆不愿出面作证。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育英小区的83岁老人谢杰,身子骨硬朗,生活规律,每天都在小区散步。家人和邻居没想到他会惨死在家门口。谢杰女儿谢晓芳说,曾有群众私下向其介绍过事发经过:2月24日吃过晚饭,谢杰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散步。当他走到一火锅店附近时,被一辆调头的黄色跑车撞上,老人当时就趴在车的发动机盖子上。此时,跑车不知为何突然加速,推着老人冲到路边的墙上才停下来。见有不少人来围观,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并威胁说:“谁也别瞎说,谁说了就整死谁!”随后驾车逃逸。不久,又有人返回现场,将跑车遗落的保险杠、漆片等证物带走,并再次威胁大家不许乱说。谢晓芳说,由于遭到恐吓,围观者都站在一边,不仅没人敢上前抢救谢杰,更没人敢给谢家报信。待120赶到现场时,谢杰已经死亡。

4.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墨经》说:“义,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之利”。汉代董仲舒重义轻利,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汉书?董仲舒传》:“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清初的颜元明确提出了义利统一的辩证观点,他说:“正论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

5.2006年4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名为“恻隐之心,人应有之”的文章。所谓恻隐之心,亦即对弱者的同情、怜悯与关怀。而是否同情、怜悯、关怀弱者,直接关系到人的尊严的捍卫,人对幸福的追求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简言之,关系到以人为本道德信念的贯彻落实。关怀弱者也是关怀我们自己。人类乃是一个共同体,人与人之间在利益上休戚与共。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对弱者给予应有的关怀,反而漠视弱者的诉求,损害弱者的利益,势必引起诸多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秩序与和谐,甚至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与震荡。而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任何人的福利都会受到危害。由是观之,关怀弱者就不仅是一种道义的要求,而且是明智的表现了。

6.3月31日晚10时前后,在厦门市体育东村公交车站,郑女士带女儿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伤,左脚三处骨折,司机当场驾车逃逸,郑女士目前正苦等目击证人能提供线索,让交警尽快抓住肇事者。去年6月30日,在于洪区丁香湖畔,山东民工韩磊为救人而被湖水吞噬。那时他只有17岁。但令人气愤的是,时至今日,被救者一直没有站出来给韩家一个说法。日前,在文化路街头,里三层外三层聚集了一大堆人,正在围观一场斗殴——一名男子被多人殴打。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时,打人者则迅速停手,混进了围观的人群中。被打者指出现场一人参与了殴打时,该人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看热闹的。于是民警便询问围观者,这个人是不是参与了殴打。可问了多个人,均称自己不知道——“我跑过来看时已经打完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打的。”“没看着,我刚路过这里。”最终,此案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打人者。到底哪一方在说谎?

7.公平正义既是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如资助特困生上大学、资助特困单亲家庭、公推党政干部、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司法公正等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市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因此,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利益诉求得到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8.李老板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张先生经常为李老板供货。每次供货时,李老板并不马上就付给张先生货款,而是积累到一定金额后,再一起结账。张先生每次供货时,李老板的会计均给他一张入库单,货款付完后,张先生再把入库单还给李老板。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没想到却出现了问题。不知不觉中,李老板已经押了张先生10万元的货款。去年2月,张先生找到李老板,希望能把货款结清,这次李老板倒痛快起来:“没有那么多钱,今天我先给你结一半吧。”于是,李老板给了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张先生写了收据后,还回了5万元的入库单。过了一个月,张先生拿着另外的5万元入库单再次找到李老板,希望把这5万元货款付了,但李老板却说出了令他意想不到的话来:“上次5万块钱我不都给你了吗?你怎么还跟我要?”原来,李老板歪曲事实,竟称他只欠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一个月前还的就是这笔钱!无奈,张先生只好与他打起官司来。在法庭上,张先生拿出了入库单及有关“收到5万元货款”的收据,可李老板愣说这5万元就是付给张先生手中5万元入库单的货款。到底孰是孰非,法官也犯了难。其实,除了李老板与张先生外,还有一个人清楚事情的经过,那就是李老板的会计。张先生及代理律师多次肯求会计能出庭作证,但虽然她已经辞职,却仍不愿为张先生作证,原因很简单,怕遭到报复。如今,此案仍陷在困境中。

9.道德义务是在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个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道德义务是指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它同时表明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是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道德义务的要求既表现在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中,也表现在个人对阶级或团体的关系中。所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每个人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负责的道德责任。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讲,在一般情况下,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

10.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义,宜也。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中国文化很重视这个义字,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之处。禽兽的生活完全是自然的,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的生活则除了物质的、自然的生活之外还有社会的、精神的生活,凡事都有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生的追求应该是“义以为上”,把道义放在第一位;生死、利害的取舍,是非、善恶的判别,都要以道义为准绳;遇到合于道义,应该做的事,就要勇于去做,也就是要见义勇为。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没有了这一点,就把人降低到禽兽的境地了。中国人常骂人是衣冠禽兽、不是人,正是反映了这种认识。

11.根据马克思的唯物辩证主义关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我们也不难发现,作为“意识第二”的“正义感”是不能缺乏“物质第一”的有关实质性的物质保障而赤裸裸地上阵的。证人除承担作证义务外,应当享有主要是证人费用请求权,也称经济补偿权利。证人因出庭作证必然要影响自己的劳动收入,并因为出庭而花费相应费用,如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4条第3项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没有规定证人合理费用的范围和计算问题,更没有规定由谁来行使,明显缺乏可操作性。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理论界虽然认为应该赋予证人经济补偿权,但立法中至今仍没有明确确立。市场经济的潮流普及了人们商品意识、经济意识,也同时伴随着传统道德观念的世俗化和功利化。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以经济尺度来衡量自己行为是一个必然趋势,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证人作证和拒绝出庭作证行为的选择,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权衡的过程。如:证人如果选择作证,可能因社会正义的伸张而得到心理慰藉,但同时证人可能受到人身危险及经济利益的损失,还有对原有人际关系的破坏。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拒绝作证自然就成了明智的选择。

12.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作为自然人,是借助其感觉器官对案件事实进行感觉,有极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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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定资料

1.2006年4月28日,《光明日报》载文:“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着颠倒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有许多就是这种不良风气所致。所以,在荣辱观道德观价值观上要做到“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必须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风气采取旗帜鲜明的态度。既要坚持强大的正确舆论导向,又要有机制和体制层面的得力措施,才能有效地整治不良社会风气。”

2.2006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的“时空调查:谁来做证”栏目中讲了几个故事:主人公有的贴告示,有的举牌子,更有的跑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为亲人讨还公道。他们做出这些举动,可见寻找证人多么困难。寻找证人难,找到了让他们出庭作证更难。有这样一个数字----10%,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平均不超过10%,证人不肯出庭作证,案件的是非就很难分清,当事人欲哭无泪,法官也爱莫能助。

3.哈尔滨一男子驾一辆跑车在居民区撞倒一老人后,公然恐吓周围的群众后逃逸。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寻找目击证人的过程中,知情人皆不愿出面作证。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育英小区的83岁老人谢杰,身子骨硬朗,生活规律,每天都在小区散步。家人和邻居没想到他会惨死在家门口。谢杰女儿谢晓芳说,曾有群众私下向其介绍过事发经过:2月24日吃过晚饭,谢杰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散步。当他走到一火锅店附近时,被一辆调头的黄色跑车撞上,老人当时就趴在车的发动机盖子上。此时,跑车不知为何突然加速,推着老人冲到路边的墙上才停下来。见有不少人来围观,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并威胁说:“谁也别瞎说,谁说了就整死谁!”随后驾车逃逸。不久,又有人返回现场,将跑车遗落的保险杠、漆片等证物带走,并再次威胁大家不许乱说。谢晓芳说,由于遭到恐吓,围观者都站在一边,不仅没人敢上前抢救谢杰,更没人敢给谢家报信。待120赶到现场时,谢杰已经死亡。

4.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墨经》说:“义,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之利”。汉代董仲舒重义轻利,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汉书?董仲舒传》:“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清初的颜元明确提出了义利统一的辩证观点,他说:“正论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

5.2006年4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名为“恻隐之心,人应有之”的文章。所谓恻隐之心,亦即对弱者的同情、怜悯与关怀。而是否同情、怜悯、关怀弱者,直接关系到人的尊严的捍卫,人对幸福的追求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简言之,关系到以人为本道德信念的贯彻落实。关怀弱者也是关怀我们自己。人类乃是一个共同体,人与人之间在利益上休戚与共。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对弱者给予应有的关怀,反而漠视弱者的诉求,损害弱者的利益,势必引起诸多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秩序与和谐,甚至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与震荡。而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任何人的福利都会受到危害。由是观之,关怀弱者就不仅是一种道义的要求,而且是明智的表现了。

6.3月31日晚10时前后,在厦门市体育东村公交车站,郑女士带女儿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伤,左脚三处骨折,司机当场驾车逃逸,郑女士目前正苦等目击证人能提供线索,让交警尽快抓住肇事者。去年6月30日,在于洪区丁香湖畔,山东民工韩磊为救人而被湖水吞噬。那时他只有17岁。但令人气愤的是,时至今日,被救者一直没有站出来给韩家一个说法。日前,在文化路街头,里三层外三层聚集了一大堆人,正在围观一场斗殴——一名男子被多人殴打。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时,打人者则迅速停手,混进了围观的人群中。被打者指出现场一人参与了殴打时,该人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看热闹的。于是民警便询问围观者,这个人是不是参与了殴打。可问了多个人,均称自己不知道——“我跑过来看时已经打完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打的。”“没看着,我刚路过这里。”最终,此案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打人者。到底哪一方在说谎?

7.公平正义既是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如资助特困生上大学、资助特困单亲家庭、公推党政干部、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司法公正等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市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因此,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利益诉求得到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8.李老板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张先生经常为李老板供货。每次供货时,李老板并不马上就付给张先生货款,而是积累到一定金额后,再一起结账。张先生每次供货时,李老板的会计均给他一张入库单,货款付完后,张先生再把入库单还给李老板。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没想到却出现了问题。不知不觉中,李老板已经押了张先生10万元的货款。去年2月,张先生找到李老板,希望能把货款结清,这次李老板倒痛快起来:“没有那么多钱,今天我先给你结一半吧。”于是,李老板给了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张先生写了收据后,还回了5万元的入库单。过了一个月,张先生拿着另外的5万元入库单再次找到李老板,希望把这5万元货款付了,但李老板却说出了令他意想不到的话来:“上次5万块钱我不都给你了吗?你怎么还跟我要?”原来,李老板歪曲事实,竟称他只欠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一个月前还的就是这笔钱!无奈,张先生只好与他打起官司来。在法庭上,张先生拿出了入库单及有关“收到5万元货款”的收据,可李老板愣说这5万元就是付给张先生手中5万元入库单的货款。到底孰是孰非,法官也犯了难。其实,除了李老板与张先生外,还有一个人清楚事情的经过,那就是李老板的会计。张先生及代理律师多次肯求会计能出庭作证,但虽然她已经辞职,却仍不愿为张先生作证,原因很简单,怕遭到报复。如今,此案仍陷在困境中。

9.道德义务是在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个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道德义务是指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它同时表明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是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道德义务的要求既表现在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中,也表现在个人对阶级或团体的关系中。所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每个人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负责的道德责任。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讲,在一般情况下,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

10.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义,宜也。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中国文化很重视这个义字,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之处。禽兽的生活完全是自然的,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的生活则除了物质的、自然的生活之外还有社会的、精神的生活,凡事都有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生的追求应该是“义以为上”,把道义放在第一位;生死、利害的取舍,是非、善恶的判别,都要以道义为准绳;遇到合于道义,应该做的事,就要勇于去做,也就是要见义勇为。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没有了这一点,就把人降低到禽兽的境地了。中国人常骂人是衣冠禽兽、不是人,正是反映了这种认识。

11.根据马克思的唯物辩证主义关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我们也不难发现,作为“意识第二”的“正义感”是不能缺乏“物质第一”的有关实质性的物质保障而赤裸裸地上阵的。证人除承担作证义务外,应当享有主要是证人费用请求权,也称经济补偿权利。证人因出庭作证必然要影响自己的劳动收入,并因为出庭而花费相应费用,如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4条第3项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没有规定证人合理费用的范围和计算问题,更没有规定由谁来行使,明显缺乏可操作性。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理论界虽然认为应该赋予证人经济补偿权,但立法中至今仍没有明确确立。市场经济的潮流普及了人们商品意识、经济意识,也同时伴随着传统道德观念的世俗化和功利化。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以经济尺度来衡量自己行为是一个必然趋势,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证人作证和拒绝出庭作证行为的选择,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权衡的过程。如:证人如果选择作证,可能因社会正义的伸张而得到心理慰藉,但同时证人可能受到人身危险及经济利益的损失,还有对原有人际关系的破坏。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拒绝作证自然就成了明智的选择。

12.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作为自然人,是借助其感觉器官对案件事实进行感觉,有极丰富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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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8日,《光明日报》载文:"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着颠倒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有许多就是这种不良风气所致。所以,在荣辱观、道德观、价值观上要做到是非、善恶、丑美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必须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风气采取旗帜鲜明的态度。既要坚持强大的正确舆论导向,又要有机制和体制层面的得力措施,才能有效地整治不良社会风气。"
2.2006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的《时空调查:谁来作证》节目中讲道:主人公有的贴告示,有的举牌子,更有的跪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为亲人讨还公道。他们做出这些举动,可见寻找证人有多么困难。寻找证人难,找到了让他们出庭作证更难。有这样一个数字:10%。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平均不超过10%。证人不肯出庭作证,案件的是非就很难分清,当事人欲哭无泪,别人也爱莫能助。
3.最近,哈尔滨一男子驾驶跑车在居民区撞死一老人后,公然恐吓围观群众一番后逃逸。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寻找目击者过程中,知情人皆不愿出面作证。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育英小区的83岁老人谢杰,身子骨硬朗,生活规律,每天都在小区散步。家人和邻居没想到他会惨死在家门口。曾有群众私下向谢杰的家人介绍过事发经过:2月24日吃过晚饭,谢杰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散步时,被一辆掉头的黄色跑车撞上,老人当时就趴在车的发动机盖子上。此时,跑车不知为何突然加速,推着老人冲到路边的墙上才停下来。见有不少人来围观,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并威胁说:"谁也别瞎说,谁说了就整死谁!"随后驾车逃逸。不久,又有人返回现场,将跑车遗落的保险杠、漆片等证物带走,并再次威胁大家不许乱说。围观者站在一边,不仅没人敢上前抢救谢杰,更没人敢给谢家报信。待"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时,谢杰已经死亡。事发后,警方和谢杰家属都在寻找目击证人,但结果令人失望。很多目击事故过程的群众议论纷纷,当家属请求其作证时,这些人要么说没看见,要么三缄其口。据谢家人讲,出事后,一位好心目击者悄悄把肇事车号刻在了墙上。警方张贴了寻找目击者启事,可没人提供线索,破案一度受阻。谢家人多方打听,终于在小区内找到了这位目击者,并送去礼物表示谢意。可第二天早上,该夫妇二人来到谢家将礼物送回,两人一进屋,就哭着央求:"我们搬到这里才4个月,不了解情况。我们现在就卖房搬家,这件事我们不想参与了,就饶了我们吧。有我们作证,你们家的问题可能会解决,但我们还有孩子,过个一年半载的,孩子被谁捅一刀怎么办?"
4.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梁惠王说:"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孔孟主张义利对立,尚义排利。墨子重利,但也"贵义",《墨经》说:"义,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之利"。法家韩非也注重利。汉代董仲舒重义轻利,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董仲舒的话说:"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代盐铁之议,以贤良茂陵唐生、文学鲁万生等60余人为一方,以丞相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等公卿为另一方,在义、利问题上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前者主张"罢郡国盐铁、酒榷、均输,务本抑末,毋与天下争利"。后者以为"此乃所以安边境、制四夷,国家大业,不可废也"。后来桓宽著《盐铁论》,以为二者"或上仁义,或务权利",是一次关于义利问题的大辩论。宋代理学家对义利之辨,持之尤力。程颖说:"大凡出义则人利,出利则人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基本上承袭了《汉书·董仲舒传》的观点。此外,儒家尚有两种意见,一是以义为重,但不绝对排斥利,主张先义而后利;二是认为若无功利,道义便是虚语。清初的颜元明确提出了义利统一的辩证观点,他说:"正论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
5.2006年4月25日,《光明日报》载文:"恻隐之心,人应有之。侧隐之心就是对弱者的同情、怜悯与关怀。而是否同情、怜悯、关怀弱者,直接关系到人的尊严的捍卫,人对幸福的追求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人在理性基础上生成的道德良知,使人能够推己及人,在心与心之间搭设彼此沟通的桥梁,敏锐地感到弱者的不幸,并向弱者伸出救援之手。因而,对弱者的关怀,显示了人的尊严与高贵,反映出人性的璀璨光芒。关怀弱者也是关怀我们自己。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对弱者给予应有的关怀,反而漠视弱者的诉求,损害弱者的利益,势必引起诸多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秩序与和谐,甚至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与震荡。而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任何人的福利都会受到危害。由是观之,关怀弱者就不仅是一种道义的要求,而且是明智的表现了。"
6.今年3月31日晚10点,在厦门市体育东村公交车站,郑女士带女儿过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伤,左脚三处骨折,司机当场驾车逃逸,由于当时体育东村一带的路灯很暗,郑女士只看到红色小车的最后两位车牌数字,遂向110报警。郑女士目前正苦等目击证人能提供线索,让交警尽快抓住肇事者。去年6月30日,在丁香湖畔,民工韩磊为救人而被湖水吞噬。那时他只有17岁。但令人气愤的是,时至今日,被救者一直没有站出来给韩家一个说法。日前,在文化路街头,里三层外三层聚集了一大堆人,正在围观一场斗殴--一名男子被多人殴打。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时,打人者则迅速停手,混进了围观的人群中。被打者指出现场一人参与了殴打时,该人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看热闹的。于是,民警便询问围观者,这个人是不是参与了殴打。可问了多个人,均称自己不知道--"我跑过来看时已经打完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打的。""没看着,我刚路过这里。"最终,此案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打人者。民警告诉记者,在这种斗殴事件中,除了当事人外,现场的目击证人是非常重要的。当一方指认另一方,而另一方又不承认时,那么目击证人的证言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可以认定到底哪一方在说谎。
7.公平正义既是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共产党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近几年来,我们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如资助特困生上大学、资助特困单亲家庭、公推党政干部、实施民心工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司法公正等。但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因此,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利益诉求得到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要从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人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在谋发展、搞建设时,找准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决不能顾此失彼。
8.李老板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张先生经常为李老板供货。每次供货时,李老板并不马上就付给张先生货款,而是积累到一定金额后,再一起结账。张先生每次供货时,李老板的会计均给他一张入库单,货款付完后,张先生再把入库单还给李老板。不知不觉中,李老板已经押了张先生10万元的货款。去年2月,张先生找到李老板,希望能把货款结清。这次李老板倒痛快起来:"没有那么多钱,今天我先给你一半吧。"于是,李老板给了张先生5万元的贷款,张先生写了收据后,还回了5万元的入库单。过了一个月,张先生拿着另外的5万元入库单再次找到李老板,希望把这5万元货款付了,但李老板却说出了令他意想不到的话来:"上次5万块钱我不都给你了吗?你怎么还跟我要?"原来,李老板歪曲事实,竟称他只欠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一个月前还的就是这笔钱!无奈,张先生只好与他打起官司来。在法庭上,张先生拿出了入库单及有关"收到5万元货款"的收据,可李老板愣说这5万元就是付给张先生手中5万元入库单的货款。到底孰是孰非,法官也犯了难。其实,除了李老板与张先生外,还有一个人清楚事情的经过,那就是李老板的会计。张先生及代理律师多次恳求会计能出庭作证,她虽然已经辞职,却仍不愿为张先生作证。如今,此案仍陷在困境中。
9.道德义务是在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他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道德义务是指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该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它同时表明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也指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道德义务的要求既表现在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中,也表现在个人对民族、国家、阶级或团体的关系中。一定社会或阶级,为了一定的利益和需要,总是向社会成员提出和规定各方面的道德责任,用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每个人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应负的道德责任。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说,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
10.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义,宜也。它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中国文化很重视这个"义"字,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之处。禽兽的生活完全是自然的,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的生活则除了物质的、自然的生活之外,还有社会的、精神的生活,凡事都有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生的追求应该是"义以为上",把道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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