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结婚不到半年,在一次事故中脑部遭受重创,虽经全力抢救挽回生命,但智力严重受损,智商仅相当于三岁孩童。起初乙还能耐心照顾,但随着时间经过,乙渐渐丧失耐心,稍不顺心便随意打骂甲,且经常整日外出,致甲独自在家挨饿。甲的父母欲解除甲乙的婚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乙对甲有虐待行为,甲的父母可以直接以甲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
B、甲的父母应先依特别程序变更监护关系,然后代理甲提起离婚诉讼
C、因乙对于婚姻破裂存在过错,故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内,甲的父母还可以代甲提出赔偿请求
D、甲为无行为能力人,无法做有效意思表示,故该离婚诉讼无须调解即可迳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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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须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要求离婚的一方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A、对
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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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份额的继承没有约定。甲死亡,乙是其唯一的继承人。以下表述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乙当然取得合伙人资格B.若乙不愿成为合伙人,应当将甲的份额退还给乙C.若乙无行为能力,则只能将甲的份额退还给乙D.若乙无行为能力,则只能做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合伙企业 -
关于判决离婚的理由表述正确的是()
A.一方被宣告死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可判决离婚
B.分居不到两年的不准离婚
C.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D.调解无效的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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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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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