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多项选择题]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相关标签: 股东会
未找到的试题在搜索页框底部可快速提交,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查看可解决状态。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
关于股东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B、股东会由大部分股东组成
C、股东会是公司的意思形成机构
D、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