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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同学在讨论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时都认为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0个方面事项只能由法律调整,大体上解决了长期以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明确的问题。但他们在如何具体认识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请指出他们下列见解中不正确的见解()
A、立法法规定的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范围,就是法律的全部调整范围。
B、民事制度、经济制度不能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
C、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10个方面事项不是绝对只能由法律调整的,必要时国务院根据法律制定机关的授权也可以用行政法规调整
D、无论何种条件下,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基本经济制度等事项都不能由行政法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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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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