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之前在长沙某某企业上班半年,现失业在家,打算领取失业金。但社保局不批准,因此缴费年限不满1年,这合理吗?
2年前合同到期失业没有领取失业金,现在又失业了不知能否申领失业金?还有上次没有及时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是作废了,还是这次可以一起领取?
在一家单位工作了2年,因为主动辞职没能领到失业金。后来到这家单位工作3年,因合同期满导致失业。现可以申领失业金。我想知道我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是跟以前的累计计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