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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乙医院向丙网站提交了书面说明,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要求恢复自己发布的内容。丙网站随后立即恢复了所删除的内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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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A.干涉他人姓名权
    B.盗用他人姓名
    C.假冒他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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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C.姓名权是相对权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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