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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大类 - 法律类

甲乙二人分别享有35%、65%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擅自将楼房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乙还有一姐姐戊已经离婚,近期想回甲居住的城市定居。关于以上五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
B.丙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15日通知丙,丙在15日内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D.丁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可以主张对楼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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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A楼盘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并以该开发的楼盘设定抵押担保。红天公司又与蓝天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由蓝天工程公司承建A楼盘。红天公司为提前收回成本,将该房预售给众客户,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众客户有的支付了主要款项,有的只支付了20%的预付款。楼盘建成后4个月时,红天公司因其他原因倒闭。对该楼盘的权属,乙银行、蓝天工程公司、众客户均欲行使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尽管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但蓝天工程公司并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根据公平正义理念和民法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蓝天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B.已支付了主要款项的客户的所有权的期待权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C.已支付了主要款项的客户的所有权的期待权优于蓝天公司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D.蓝天公司的债权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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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

A.字面解释

B.系统解释

C.扩大解释

D.缩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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