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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汽车租赁公司本月出租汽车取得租赁费40万元(不含税,下同),出租车身广告位取得广告费10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汽车租赁公司本月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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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3]112号文件所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但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除外。
A、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B、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C、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D、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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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车租赁公司7月1日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期为7月1日至8月31日。7月1日该汽车租赁公司一次性收取客户10万元租金,并于8月31日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该笔交易,该汽车租赁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时点为()。
A.2020-07-01
B.2020-08-31
C.2020-07-31
D.7月31日和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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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车租赁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主营汽车租赁及配饰销售业务,成立当月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该汽车租赁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各月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2)2019年4月取得汽车经营租赁含税收入为305.1万元。购进自用小汽车4辆,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20万元、增值税税额15.6万元。购入的小汽车3辆用于经营租赁业务,1辆用于福利部门使用。(3)2019年4月因管理不善导致上月购进的汽车配饰被盗,购入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1.6万元。已知: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取得当月勾选确认抵扣。当月应纳增值税期末正常结转并在次月申报期内缴纳。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汽车租赁公司2019年4月是否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并说明理由。、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计算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及当期实际应纳税额并做出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的加计抵减情况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