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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甲企业接到一份服装加工的订单,由于资金不足,甲企业与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本企业所有的一辆奔驰轿车(价值80万元)作抵押,为应付的50万元原材料货款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由于双方是多年合作关系,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12年11月,甲企业为购买加工设备,又以该奔驰轿车作质押,为设备款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移交了该奔驰车。在质押期间,丙公司的工作人员开着质押的奔驰车办理公务时与他人相撞,汽车受损被送到丁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3000元。汽车修好后,丙公司派人拿着3000元去提车。丁修理厂收钱以后,要求丙公司把以前的所欠的1万元汽车维修费还清遭到拒绝,于是丁修理厂就以行使留置权为名拒绝交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企业与乙公司的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设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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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骑悦修理厂不能主张留置轿车,因为之前的修理费与本次修车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B、骑悦修理厂可以直接变卖轿车并优先受偿

    C、骑悦修理厂可以留置轿车,并应妥善保管

    D、骑悦修理厂应当在留置权消灭后将轿车返还新新公司,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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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改费只能向李某主张
    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支付卡车
    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自己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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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B.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C.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D.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先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佘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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